博士班
設置年度 八十八學年度
特色
分組研究
運動心理組、運動管理組、運動教育組以及運動社會組。
教育目標
98學年度(含)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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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學年度(含)以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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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培養學生全方位體育理論研究與發展能力。
二、培養大學體育及相關科系與研究所之優秀師資。
三、培養相關體育機構高級研究人才。
四、培養國際性體育學術研究人才。
五、培養學生體育理論探索與創新能力。
六、培養學生國際學術組織與期刊發表之能力。
七、培養學生參與國際學術組織事務之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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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培養學生體育理論研究與學術發展
二、培養大專院校體育及相關系所之優秀
三、培養國際性體育學術相關研究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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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必須修畢三十六學分及通過學科綜合考試,即為博士候選人,
再通過博士論文口試(請參閱博士論文口試申請條件)後取得體育博士學位。
核心能力
一、具備學術獨立思考與批判能力
二、具備成為大專院校體育相關科系教師之能力
三、具備國際體育學術之研究能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