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 
設置年度    八十八學年度
特色
 
分組研究
  運動心理組、運動管理組、運動教育組以及運動社會組。
教育目標
| 98學年度(含)以前 | 99學年度(含)以後 | 
|  一、培養學生全方位體育理論研究與發展能力。二、培養大學體育及相關科系與研究所之優秀師資。
 三、培養相關體育機構高級研究人才。
 四、培養國際性體育學術研究人才。
 五、培養學生體育理論探索與創新能力。
 六、培養學生國際學術組織與期刊發表之能力。
 七、培養學生參與國際學術組織事務之能力。
 |  一、培養學生體育理論研究與學術發展  二、培養大專院校體育及相關系所之優秀  三、培養國際性體育學術相關研究能力。 | 
研究生必須修畢三十六學分及通過學科綜合考試,即為博士候選人,
再通過博士論文口試(請參閱博士論文口試申請條件)後取得體育博士學位。
 
 核心能力
一、具備學術獨立思考與批判能力
二、具備成為大專院校體育相關科系教師之能力
三、具備國際體育學術之研究能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