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沿 革
        本中心前身『共同科』係八十一學年度起,由教務處分化設置。依據本校各系規定修習之學分,規劃共同必修科目及通識教育課程。民國九十三年八月改制為『通識教育中心』。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因學校改制大學,轉隸屬院級之共同教育委員會。
目 標

        本校為一發展體育運動之學府,並且配合政府全民運動的政策,協助推行國家體育運動。期培養學生體育運動專業知能外,亦需具備人文素養與社會關懷精神,朝向完全而均衡之大學教育發展。因此,本中心秉持「精誠樸毅」校訓,落實全人教育,除透過設計兼顧教師學養及學生需求的通識教育課程,培養學生語文能力及非體育專業領域知能外,亦促使學生具備人文素養及社會關懷情操,並開發獨立思辨能力及拓展國際視野。

       中華民國100年4月19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發展委員會中修訂之「國立體育大學教學單位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訂定作業要點」。其中明訂:大學部各系學生基本能力須包含語文、資訊、游泳三項校定基本能力。本校通識課程核心必修課程為「國文」、「英文」及「資訊」,因英語與電腦的能力在全球化與後資訊時代,主要是被視為相當於半世紀前的「識字」能力,不論真實世界或是網路世界,每個人都必須具備基本的英語語文與電腦資訊能力;不懂英文與電腦可比是一種新世紀的文盲。以本校專研的運動領域而言,不論在理論面或實務面,英文與電腦皆為十分重要的工具,其所扮演的角色在運動人才培育與專業知能研究發展均至為關鍵。本中心目標促使學生獲得核心能力如下:

  • 培養解決問題能力。
  • 培養溝通表達能力。
  • 培養人文精神。
  • 培養國際視野。